邦特朗先生是巴黎颇有名气的律师,十年他替不合的夫妻打离婚官司,件件很功。且说他打务所的门,闪身,让一位新顾客走进。
者是身体肥胖﹑脸色通红﹑蓄着浓密的金黄色颊髯的男子,一腹便便﹑血气盛﹑精力旺的男子。他先致了礼。
“请坐。”律师说。
客人干咳了一声,坐:
“先生,我是请您我打一场离婚官司。”
“请说吧,先生,我听您说。”
“先生,我是退休的公证人。”
“早已经退休了!”
“是呀,已经退休了。我今年三十七岁。”
“请说。”
“先生,我的婚姻不幸,很不幸。”
“的人不止您一。”
“我知,我同情其他不幸的人;不我的情况非常特殊,我妻子的不满,质与众不同。我婚结很离奇。您相信有危险观念吗?”
“您指的是什?”
“您相信有些观念人的精神,就像毒药人的身体一危险吗?”
“是的,有。”
“有。有些观念钻进我的头脑,蚕食我,残害我,让我疯狂,果我不善抵抗它的话。是一灵的根瘤蚜虫。果我不幸让些思中的一溜进我的头脑,果我有从一始就现它是入侵者,一主宰者,……(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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