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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了一九六一年五月十八日晚七点四十五分。克萨斯州漫长黄昏的光线栖息在我的院。窗户敞着,窗帘在柔的微风中摆动。收音机,特洛伊·肖恩德尔 唱着《一次》。我坐在房子的二间卧室,儿现在了我的书房。书桌是高中淘汰掉的。有一条桌腿稍短,但我已经将其垫平。我的是韦伯斯特牌便携式打字机。我正在修改说《凶杀》的前一百五十页,主是因米米·科科伦纠缠着读。我已经现,米米是那你别指望胡编乱造的借口敷衍其很久的人。说写不错。我在一稿中轻易就德变虚构的森,森换达拉斯就更简单了。我已经做了一些调整,便米米读半本书,觉内容紧扣标题。有米米催促,我似乎必改稿。本书仿佛一直就是达拉斯写的。
门铃响了。我在手稿压一镇纸,防止纸张被风吹处是,是谁了。我清楚记所有一切:飞舞的窗帘,光滑的河石纸镇,收音机正在播放《一次》,我已经迷恋的克萨斯黄昏悠长的光线。我应该记。直此,我才从(未?)中走,真正始生活。
我打门,迈克·科斯劳站在外面。他正在流泪。“我不行,安伯森……(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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