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的端很容易标记。我在一棵苦栎树,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一阵强劲的风儿刮,树木挡住了部分风势。我跪在草,手拿着瓶器,克拉莉莎递给我一瓶1987年的玛德玛嘉萨 。就在一刻,就在间图针眼般精准的一刻,在我伸手触那凉凉的瓶身黑色箔片的一瞬间,我听见一男人喊一声。我转头,目光越田野,望见了危险。紧接着,我就已经在朝它跑,动十分干脆利落:我不记己丢了瓶器,不记站身,不记做跑的决定,不记听克拉莉莎在身叫我。愚蠢啊,我抛弃了我在苦栎树旁那片鲜嫩的春日草坪的幸福光,飞快奔进了错综复杂的故。喊声再次响,夹杂着孩子的尖叫,在沿着灌木树篱猛吹的咆哮狂风中,些声音显微弱无力。我跑更快了。突,从田野周围又冒四男人,正像我一飞奔,朝现场集合。
我先前见的那秃鹰正在三百英尺高空的气流中翱翔、盘旋、俯冲,从它的眼,我了一幅图景:五男人正无声朝着一片百亩田野的中央跑。我顺势顺风,从东南方向贴近。距我左侧二百码远,两农场工人正并肩奔跑,刚才他一直在修理……(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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