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爵一点不觉老,真的,他一点不。他见的,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爱爱。
在忧虑,公爵始在背刺玫瑰,每刺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他他那感磅礴的身体显露跟前,就见他每带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的、血脉流动的。
公爵原名李志。名字平凡、庸俗,无甚趣味。
原本,他是一平凡的男孩子,就像任何一人。
生一九三七年,父亲旗袍裁缝,属海派,即海摩登的风味,李父最擅长参照香烟海报女郎的海款式,那候的海远比的香港繁华,女士很懂打扮。
最流行的款式是条格织物丹士林蓝布,是一般的平民女日常穿着的。流社女士则华贵艳丽的面料,诸一些镂空透明的丝织品,旗袍内配衬精的蕾丝裙或西式内衣。经济力不佳的女,在旗袍摆尾缝假花边,充蕾丝裙。
李父的顾客中流人士,喜欢他手工精细,且服务;,李父长端正轩昂,亦是一理由。志遗传了父亲的内向,常常腼腆笑,着那些千金姐,父子俩就有讨人欢的傻气。
志的母亲早在他两岁就世了,父子一直相依……(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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