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蛋。
近日,我常了一蛋一人。是一普通的煎荷包蛋,白色的块状蛋白,落日般金黄的蛋黄。
是,味鲜嫩的它放在我跟前的候,我便觉,我爱了荷包蛋背的黑手……
其实,我有一相识了一年的男朋友。
他是我毕业三份工的同,比我两年,我在不同的部门工。
据他所说,他一眼见我便立刻爱我,简直简直就是光亮的那case。
他是在Chafe Deco认识我的,我依记他的眼神洋溢无尽的兴奋。我,表情一贯傻呆,总觉窗外的山顶景致更吸引。
按理,被人爱慕应该血脉沸腾。但我有。
,我是拍拖。拍拖的日子平静谐、正常健康。他陪我席所有远近亲友的聚,在星期陪我的母亲在茶楼等位。
他长高,笑容亲切,不介意吃亏,尊重身边每一人。是,所有人说我“执”。
我不知甚是“执”。知,或者,他是长久陪伴我的那。
表面条件完全适合。
有候牵着他的手,依偎他的候,我仔细认真,一次概长久一点。
总是法维持长久的关系。每一次恋爱我找一堆理由。每一次分手,有一堆理……(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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