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税收制度,并不是单纯的粮税,有徭役。在明代前,中国历朝历代几乎是战兵,闲兵。
就像秦朝,徭役分役徭、戍两类。所谓月更卒,指秦朝男女每年完一月的徭役。所谓正卒役,是一年服役期限的,在秦律中称戍,且常与“X岁”并提。
秦汉其实制度本质是一的,是细分不同已。了明朝,户籍规定了百姓的身份,,类似两汉隋唐的戍边职的徭役取消了,,百姓的负担并有减轻,反更重。
在两汉隋唐期,百姓戍边,未尝不是一次改变命运的机,所才就有了“三尺青锋觅封侯”的说法。
了汉朝,汉高祖约法,“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税一。”文帝二年,曾令“赐民,今年田租半”,次减田租半,已经将田租降了三十税一。
又有文帝十二年诏:“其赐农民今年租税半”(《史记·孝文本纪》)。同书说:“(十三年)六月诏曰:‘农,本,务莫焉。今勤身从,有租税赋,是谓本末者,无异。其劝农未备。其除田租税。’”
条记载的理解,者有所争论。有人认,此至景帝二年凡十三年无田租。钱剑夫就持观点。……(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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