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皇帝做了四件。一,告太庙。太庙祭祀祖先,汇报次的火灾,皇帝因己的身体不佳,整件给了太子代处理,二,皇帝亲写罪己诏,写明火灾是己的罪,愿意承担责任。三,求满朝文武三品官员,各抒己见,此次突其的火谏言纳策。在历史,皇帝因一场火颁罪己诏是一次,临安公主了复仇不顾一切,做了不挽回的蠢,在一件,不懂人情,不懂皇帝的,灵塔并不是普通的佛塔,是政治的标志,是越西皇族的象征,皇族在那祭祀,供奉舍利子,风光神圣,是绝不冒犯的。
皇帝做的四件,便是惩罚纵火的人,虽知纵火的人是临安公主,是早已被撕了碎片,谁不再追究的错。目光便放在了临安公主府与同的那些护卫身,部分的护卫因与百姓生冲突被杀死,仅剩的几名就了罪魁祸首被处决了。
此有人书参了襄阳侯一本,说他年修建灵塔,分注重观,的是极易燃烧的材料,一,他就变了有罪臣,惜襄阳侯已死,不再做惩罚,父亲犯罪儿子同罪,所皇帝便旨将他的义子革职查办,并且……(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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