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沈宅。
前明崇祯十六年淮军攻打扬州,宅主沈泰携南逃江南,此沈宅便淮军督陆文宗暂居所。
陆四率扬州淮军北,曾命扬州府尹郑元勋派人江找那“逃难”的沈泰,一是允其携重回扬州仍安本宅,二是扬州方面价收购沈座老宅。
沈泰就选择者,因占他老宅的是淮贼,他哪敢再往虎口送。
按市值,沈座老宅虽说不是扬州最的园林,但其位东关繁华所,该段属扬州寸土寸金区,因此真卖的话怎万两。前些年扬州郊区有一座园子售,价就高达四万余两。
一座宅子赶一县的赋税,搁其它方不敢,搁扬州却是再正常不。
因,方盐商,丝商、粮商。
尤其是盐商,不敢说是富敌国,但富敌县却是称盐商的基本求。
最终,在郑元勋的争取,沈泰将其一百年的老宅价六千两卖给了淮军。
负责跟沈签订契约的就是陆四的堂兄陆文亮。
易功,沈宅便彻底了陆宅。
陆四知那座宅六千两便完全归陆所有,场就摇了摇头,知是人宅子原主人害怕己才低……(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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