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通往的州际高速,戈登皱着眉头着己的同将具被割脸皮的无名尸首抬,在经身边的候,再次掀,查了一,才让同将其抬走,运回警局。
“那疯子快就动手了?”戈登的老搭档布洛克吃着热狗着具被运走的尸首问。
“该死的,布洛克,你就不着场合吃东西吗,味重的现场你吃。”
“拜托,吉姆,狗屎什候生,你不因亏待了你的肚子啊,再说了,在哥谭你应该习惯了。”布洛克摊手无语,即使说着,嘴是嚼不停,胡茬沾满的黄油说明此刻的布洛克是吃的真香。
“就是什我的烟瘾越越,你的肚子越越圆的原因了,布洛克。”调侃了布洛克一句,戈登给己点根烟,有,才够让己的思绪集中。
夜晚,哥谭市警局的停尸间,戈登布洛克两人了具有脸皮的无名尸首的房间,听着验尸官的汇报。
“指纹血型比结果了,与爱德华·尼格玛的吻合度是94%,再加所穿的衣服,确定是谜语人,就是爱德华·尼格玛的尸体。”
“哇哦,疯子在帮我解决问题啊,他是改邪归正了?”布洛克说了冷笑话,虽……(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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