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送撒马尔罕,那儿有两帐篷。在一帐篷,我掉了身所有非军人的衣服。有的人比较聪明,他在半路已经夹克衫、绒线衫卖了,最买了一瓶葡萄酒。在另一帐篷,我领了的士兵服装——1945年的军衣、人造革靴子、包脚布。果你些人造革靴子拿给习惯炎热气候的黑人,他吓昏的。在非洲不达的国,士兵脚蹬轻便鞋,身穿绒线衫、裤子,头戴檐帽。是我排着队,唱着歌,在四十摄氏度的高温忍受着煎熬,双脚像泡在沸水一。
头一星期,我在冰箱厂卸玻璃包装容器,在商业基搬运整箱的柠檬。有派我军官干活,我就给一人砌砖,盖两星期的猪圈,钉了三张石棉水泥板,另外两张换了酒喝,石棉水泥板的价格是每米一卢布。军人宣誓前,两次被带打靶场:一次了九颗子弹,二次每人抛了一次手榴弹。
我在练兵场排队,宣读了命令:“派你阿富汗民主共国,执行国际主义义务。谁不,向前迈两步。”
有三人走了,部队首长膝盖顶一他的屁股,让他站回队,说:“次是检查你的战斗情绪。”
每人了两的干粮,有一条皮带……(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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