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候,应邀参加鸡尾酒,并带我一。人鼻子鼻子站着聊,吃着期的面包块饼干的东西。有人像利默克人那唱歌或讲故,最他己的手表,说:你饿吗?吃点东西吗?是,人零零散散走了。他称聚,让我很困惑。
就是纽约的富人区,我一点不喜欢,特别是在一穿西服的男人迈克说话的候。他告诉己是律师,冲我点点头,问究竟什我的人约。他邀请吃晚餐,像应该走,将我留给空杯子、不新鲜的东西不唱歌的人。,说:不,谢谢。但你受了奉承,沾沾喜。我不知是否愿意穿西服的律师先生,不是我贫民窟、高中、两雪的尿坑似的眼睛呆呆世界的人在一。,愿意嫁给某有着清澈蓝眼睛光亮白牙齿的人,那人带参加鸡尾酒,搬维斯切斯特。在那儿,他加入乡村俱乐部,打高尔夫球,喝马提尼酒,就着杜松子酒的酒劲儿嬉笑玩乐。
我早就知己更喜欢纽约的闹市区。那,留着胡子的男人披着长、戴着珠子项链的女人在咖啡馆酒吧读诗。他的名字现在报纸杂志……(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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