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夜灯,我着爱的忽,轻轻摸着他高高的鼻梁白皙的脸庞,除了消瘦有血色外,他全身是干干净净的,我闻他身淡淡的体香。
他真的一点儿不像是一走生命尽头的人,我的朋友人总是玩笑,说我颜控的一人,其实就是喜欢忽的张脸。是啊!从喜欢张皮囊始,一走岁月磨难,直人生尽头,无怨无悔给他擦身、清理污秽,我依旧珍惜他、喜欢他,我就像十六年前一次被方吸引那爱着彼此。
果有生,我一定遇见他。
很人的爱情是从一副丽的皮囊始,一句“格不合”就结束了。
我爱的理解是:遇见那的人,爱他就像爱生命。
我爱你的程正是我热爱生活的程,一人果做全全意爱另一人,其实是件很了不的情。的爱让你付,包容,无,不必计较的少。爱人本就是做加法的,付的程你是幸福享受的,你应该是更富足的那人。
现在,我已经不再奢望奇迹未了,我做的就是我的忽别。他总说,我是他灰色人生的一彩虹,像一光照进了他的门,所我希望,我……(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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