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了头剥了皮的兔子不喊不叫,一雪白的身躯在滚水中隐现,带着葱香酱料的香味。另外一则在火烤的金黄焦脆,光是着就让人口水横流。
“尝尝吧,我的手艺是很不错的。”
炖了一锅兔子汤,又烤了兔子,方正显就感爆棚。
他前是很喜欢做菜的,记候在乡奶奶,方正最喜欢的就是杀鸡。奋力挣扎的鸡按住,倒挂一刀割喉,着鲜血顺着伤口流淌,手中原本挣扎的生命迹象渐渐消失,接着再已经失了生命体征的尸体放入水中烫洗毛,膛破肚,挖掉内脏,骨分离,接着放入锅内或煮或炖,或炒或烤,最就了一盘盘的味……
那感觉是非常爽的。
那候每年放寒暑假方正乡,帮奶奶杀鸡,杀羊,杀鹅,甚至在牛猪身动刀子,方正是相乐在其中的。
毕竟年代有刽子手,够合法终结生命的有了。
不惜的是母亲说做活不保养手指,演奏造影响,是方正不不遗憾放弃了。不的话,等毕业,他杀猪是不错的选择。
惜现在城市是工业化的,鸡鸭牛羊是冻了放在真空包装等人挑,让方正相惜,虽……(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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