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有人证其他证据,形不了完整的证据链,别说警察检查官不受理,李长亨己就明白,官司百分百赢。
他不主动爆料。
除了担在纽约动武力,让一些人担忧外。
却又真真切切的让米国的势力明白,在入股花旗的特殊期,逼急了他,什做的。
所,很知情人倒是觉李长亨做,有的问题。
毕竟是十几亿金的谈判,又涉及十几欢迎他入股花旗的的势力。
放在谁头,李长亨一,且,又妨碍部分人的利益。
谁不处,就指责一注定佬的年轻人。
就算,是让一些人不安的是,两干掉8警察,3特警,重伤4特警的超级悍匪。
居仅仅逃了不4,就被李长亨的手给干掉。
且,最厉害的匪徒,被两狙击手在黑暗环境中同击中。
是不是说,李长亨干掉谁,极难躲?
就算暗杀犯忌讳,任谁知竞争手,手有很强狙击手,不舒服。
至底是不是李长亨做了,不傻。
谁受益,谁有动机,谁有力,那谁就是主谋。
根本不管你承不承认,更不在意不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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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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