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朱,你的卫所政策有问题哦!”强曰。
“强,朕不花老百姓半铜板,养兵百万,你子行啊,高薪养兵,你摸摸你兜有几铜板?”老朱。
某强翻遍身衣服,一铜板无,他羞愧低头!
……
公元1652年12月27日,南京城。
朝廷明诏书,洪武十七年(1384年)的卫所制度被废除,改明皇军队,包括野战军、驻防军及海岸警卫队。
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朝在全国的各军,设立军卫。
一卫有军队五千六百人,其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旗等单位,各卫所隶属五军督府,亦隶属兵部,官兵皆给田,有调从征,无则归卫所,耕田、训练备战。
此法的实行,有一套保障军队数目的户籍制度配合,维持卫所制的运行,所,卫所官兵皆入军籍,不入民册,此区分。
明代的卫所兵制,实乃吸取中国历史屯田经验,是一寓兵农,守屯结合的建军制度。
始俑者的朱元璋意洋洋:“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令人讽刺的是,哪怕是国皇帝,卫所的逃兵,太不给老朱面子了。
等老朱,逃兵越越,中期,卫所制度彻底败坏,明军一败倭寇,二败蒙古……(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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