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伟业(1609年6月21日—)字骏公,号梅村,别署鹿樵生、灌隐主人、云人,汉族,江苏太仓人。
明崇祯元年(1628)考中秀才,崇祯三年(1630)中举人,他崇祯四年(1631)23岁参加试,一名获隽;紧接着廷试,又一甲二名连捷。有人怀疑面有舞弊嫌,主考不不将其元原卷呈请御览,结果崇祯皇帝在卷子批了“正博雅,足式诡靡”八字,物议平息。
使吴伟业声名鹊,并因此崇祯皇帝怀有一刻骨铭的知遇感,他明忠诚。
在仕途,初授翰林院编修,继典湖广乡试,崇祯十年(1637)充东宫讲读官,十三年(1640)又迁南京国子监司业,晋左中允、左谕德,转左庶子。
甲申变,吴伟业加入新明朝廷,始终追随永明帝朱由产。
朱由产是权的,吴伟业相清客相公的位,却乐此不疲。
他是前明末期与新明的著名诗人,与钱谦益、龚鼎孳并称“江左三”,又娄东诗派创者。长七言歌行,初“长庆体”,新吟,人称“梅村体”,形了独特的诗歌艺术风格,国造诣非同。
他听朱由产的话,连连点头:“东南王此诗英姿勃,气魄伟,所谓诗由生,中寄托着深遂丰富……(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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