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说——”刑警部长着困惑的表情说:“似乎有一点头绪,找不任何线索,且已经是十五年前的了,那些物资一定是在不断移动,至人物的落就更难捉摸了。,最是正式的始调查,但因最近务繁忙,所问题,希望放在中就了。”
此,才稍稍喘了一口气。
“是,部长。”二课课长说:“刚才您说方已经确实掌握物资的所在,方怎知件呢?”
“就是问题。”刑警露一微笑说:“依我,我边有通报者。”
“通报者?那是日本人吗?”
“我有。果有人的话,方有理由知那清楚。通报者是知情形的人,或者是掌握情报的黑份子。”
“什做呢?”
“有两情形。其一就是闹内哄,了报复物资的所在告诉了方;另一就是从中取奖金,或者是两原因混在一。总,方很有信的子,提供情报的人不是简单的人物。”
经一番解说,似乎比较了解了。
一般言,情往往是因告密揭穿的。不论设计巧妙的贪污件,通常是由同伙告密,让调查局知……(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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