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贞丈人吉,无咎。
丈人,《诗》所谓“老人”。夫众正有功无患者,其惟丈人乎?故《彖》曰:“吉,”又何咎矣!
《彖》曰:师,众。贞,正。众正,王矣。刚中应,行险顺,此毒,民从,吉,又何咎矣!
师,犹药石治病,故曰“毒”。
《象》曰:中有水,“师”;君子容民畜众。
兵不一日无,不观。祭公谋父曰:“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故“中有水,师”,言兵水,行中,人不知。
初六:师律。否,臧凶。
《象》曰:“师律”,失律凶。
师不不“律”(1),否则虽臧亦凶。夫“律”者,正胜;不“律”者,奇胜。奇胜,谓臧矣,其利近,其祸远;其获,其丧。师休日乃见矣,故曰“凶”。
(校注)
(1)“不不律”,《苏氏易传》“不不律”,误。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夫师不先主中,虽有功,患随矣。九二有应五,是“吉”无复有咎。
《象》曰:“在师中,吉”,承宠;“王三锡命”,怀万邦。
赏有功万邦怀,则其所赏皆……(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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