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怀特,乔一注意的,是他三年苍老有厉害。白色米色西装不见了,昂贵的鞋子不见了。他现在穿的鞋子,比全国各住在街帐篷的游民所穿的厚纸板鞋一点。他褐色西装的翻领破破烂烂,手肘处磨薄。头的型乱七八糟,像是不在焉的老婆或女儿在帮他乱剪的。
乔注意的二件,就是他右手拿着萨尔·乌索的汤普森冲锋枪。乔知那是萨尔的,是因膛的磨痕。萨尔平常坐、汤普森摆在膝,左手老是习惯回抚摸膛。萨尔的手戴着婚戒,尽管他老婆已经在一九三二年感染斑疹伤寒病逝——他才刚坦帕帮路易·奥米诺工。他抚摸汤普森,戒指就刮金属。现在,年刮,金属表面防锈的蓝处理层几乎磨光了。
亚伯走向乔,枪举向肩膀,打量着乔的三件头西装。
“安德森暨薛帕德的西装?”
“H·杭茨曼。”
亚伯点点头,他翻己的西装外套左边,让乔头的标签——Kresge''s百货。“回离,我就变那有钱了。”
乔说话。因实在什说的。
“我回波士顿,差街讨饭,你知?在那边他妈的卖铅笔。但接着,我在北端区的……(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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