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运动的迅速展,使我不不一九二二年采取一态度,付某一问题,问题直现在有完全解决。
我竭力的研究一最敏捷最易的方法,使运动深入群众的,但是常常碰一阻力,果永远我的意见相反,工人政治组织,操在他的手中,那,工人决不完全永远归附我的。
在本分的编中,我已经论及工的质、目的、及工的重。
照我的意思,果不是国有政策(政策是常常有结果的。)或是教育的新思,使雇主工人的态度,稍微有些改变,那工人除了从经济生活中的平等权利着应,保护他己的利益外,再有其他的办法了。
我继续说着,果是因缘故,无法防止—切常,使社生活重损害的不平,那保护行,实在是有害整民族社的。
我又说,在雇主中,果有不知实社的义务,甚至不知人类基本的权利的。
那工是有着它的必的。
依目前的态观察,我深信工决有废除的。
实在,工在民族的经济生活中,确是一十分重的制度。
民族社主义运动的目的,是在替人民实现民族社主义的国,我确信将……(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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