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了博·鲁梅尔。噢,不,不是“花花公子布鲁梅尔”——那位生1778年的伦敦流社的绅士——是博·鲁梅尔 。位博·鲁梅尔1914年生纽约城的切街。
别博己的名字就那逆顺受。从少年代,他就准备着同全人类战,捍卫己的尊严。他了各各的办法,甚至了另取名字。他改叫巴克,或巴奇 ,或诸此类的某富有男子气的名字。结果呢,改了名字有。
“鲁梅尔?姓鲁梅尔?哎呀,不意思说吧?你的名字应该叫博,‘花花公子鲁梅尔’嘛。呃,呃……错!”
博——“花花公子”,苦涩的名字似一熔炉,博的,就在炉中铸了。十二岁的候,他经一番调查了解,那位他与同名的人物,曾经是伦敦著名的尚权威,是往昔那一代花花公子中的一人。从那,博便了男式服装激情昂奋的反叛者。至今,假哪你碰见一位粗犷的年轻人,他两手的指关节处伤痕累累,那子就像一件衣服连着睡了整整两月,那,你或许肯定:那不是饥肠辘辘的乞丐,是博·鲁梅尔。
令他的父亲——就是毒品缉捕队的约翰尼·鲁梅尔警官——颇感绝望的是,……(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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