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敲击一次键盘,彼斯牧师不住嘟囔,知他最讨厌打字了。
虽他是年轻人,有四十三岁,至少不算老,但他一直不擅长打字。他那走运,生的候,计算机不知在哪,所他有机习敲击键盘;谁知机器转眼间就进入了每人的生活,果你不了解电脑的标准键盘及那些关键字母的排列,就必受罪。他两根手指操,像一寄居在计算机的巨螳螂一。
咔嗒。咔、嗒,咔嗒,咔嗒,咔嗒,咔、嗒,咔嗒。
封信他已经重写四遍,现在又删除了,始五遍。他一直数着删除的次数,最干脆关掉了电脑,满沮丧。
彼斯牧师一笨拙的,手指头像螳螂的人说,打字最的问题,就是两根食指敲的词似乎跟脑子的相距甚远。他恨不在《圣经》面前赌咒誓,键盘的字母一定每几分钟就改变一位置,所打字的人靠猜测敲。是的,他本传统的方法先信写,再打电脑,虽花一些间,但是一次就搞定,是提高不了他的打字技术。
他的妻子其间一两次办公室,提帮他信打,经常帮他的忙。但是他礼貌……(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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