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行政司法局打电话告诉克森:“嫌疑犯在逃。我包围了他的住处准备恶战一场。是,人楼空,房间堆满啤酒罐蟑螂,不见帕克·卡明斯的踪迹。”
克森拍了一桌子,骂:“的!你告诉我,他在那住了久?”
“街面的一伙说,今一早才见他进,像他昨晚一夜有回。说他了楼,拎着一捆垃圾袋,面是他的食物。他所有的东西扔进车行李箱就走了。我刚巧迟了一点。”
“房东呢?他知些什?他许有他的转邮件址。”
“他欠房东几月的房租呢。警官,——租价低廉又包膳食的宿舍是不需先向使公司查询房客的信的。房东甚至连伙的名字不知……他说,房客是现金付房租。”
“你认他是风声逃跑了?”
“我是的。不管怎,我已尽了职。他着车,无法藏匿,除非他扔了车。否则总有一,他暴露的。”
克森挂断电话,最打给帕克的保释代理人。代理人告诉克森,卡明斯向他每周的报,逃匿在外,他违反了假释法。
克森问:“你是否知卡明斯本某警察机关眼线?”
他见,像卡明斯类人一定向他的保释代理人……(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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