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21日。雨。
楚原市复兴路莲花区。
面说的件,是我在此案破获五年才听沈恕说的。随着间推移、人更迭,的保密文件已经期,社敏感度已降低。是沈恕连我名一直参与侦办此案的内部人员长间隐瞒,见他处理原则问题,说是六亲不认不算分。
件科技处副处长、楚原市法医界权威陈广卷了进。沈恕在听我汇报的关徐剑鸣所受枪伤的鉴定报告,并未轻信,是派管巍马赶省公安厅物证检验中,具徐剑鸣的枪伤照片他主治医生的诊断记录,请求鉴定,听取三方意见。公安厅很快给结论,与我的检验报告完全一致。
沈恕意识必须立即采取行动。由陈广的行政职务比他高,他有必先向级汇报。是一件尴尬的,因陈广是刑侦局长高维的爱将,是他一手提拔的,高维又是沈恕绕不的主管领导。应该怎汇报?说陈广工不慎、业务不精,驳壳枪枪伤误判猎枪枪伤?陈广业务精湛是公认的,是在千百次战役中磨炼的,怎因一次失误——甚至不断定是失误,就彻底否定一人?做刑警的,谁又不曾走弯路?果因在办案中犯错就手段,局……(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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