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1日午。晴。
洼县公安局。
麦野的尸身那堆烧焦的碎骨头被送洼县公安局进行检验。县局兼职法医陈建德转了一圈,跟我打招呼,说县医院有一手术在等着他,麻烦我照一,又扔几句客气话,转身走了。
那堆已经烧焦的碎骨头不具备检验价值,甚至连底是人类是其他动物的骨头难确认。那颗黑黢黢的颅骨或许有物证价值,其国内颅面复原技术已臻熟,松江省公安研究所就有一组在专门研究课题。沈恕让银宝携带颅骨即,马不停蹄赶往公安研究所求援,务必尽快复原尸体的本面目。
麦野的尸体已轻度腐烂,在几米远处即闻尸臭。根据尸斑及尸僵程度判断,遇害间72至96间。死者身穿睡衣睡裤,脚套着棉袜,衣裤均无破损,纽扣完整,亦无拉扯痕迹。尸身保存完整,除面部、颈部、手部的几处体表擦痕外,无明显外伤,无致命伤。死者面容安详,嘴角有笑意,似乎临死前有抗拒,有生命的留恋及死亡的恐惧。尸体解剖结果显示,死者胃部有少量食物,计有玉米、红薯及绿叶青菜,均呈食糜状,推算死者在遇害前两曾进食。
死者头部无伤痕,无骨折,无外伤血。……(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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