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在社科中是最年轻的一门。孔德(te)在他《实证哲》采取名字现在不近一百年,孔德名词预言的那门研究社现象的科应相等现在我所谓“社科”的统称。斯宾塞Spencer是,他所谓社是研究社现象的总论。社降政治、经济、法律等社科并列的一门问,并非创立名称的早年者所意的。
社不一门特殊的社科其实是一有解决的问题。牵涉了社科领域的分划。果我承认政治、经济有它特殊的领域,我承认了社科依社制度加划分;政治研究政治制度,经济研究经济制度等。社现象分少制度就立少门社科。现在的社,从立场说,是有长的社科的老。一旦长了,羽毛丰满,就闹分,独立门户了。譬喻确说明了现代社中的一趋势。
讥笑社的朋友曾它造了“剩余社科”的绰号。早年的者象孟德斯鸠。象亚斯密,果被称社并非分,象《法意》,象《原富》一类的名著,包罗万象,单说是政治经济未免偏重。但是不久他……(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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