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浩二郎遭遇了一件,让他了解了回忆人生的意义。
一往常,他带着妻子K医院,在诊结束前,他晒晒初秋的太阳。医院的玄关路间,设置了片奢侈的广场空间。他找张长椅坐,既享受日光浴,又妻子,十分合适。
正坐,他忽听见一叫声:“喂,你给我站住!”
他转头,空无一人。
三十公尺远处,一一头棕、穿宽松T恤的年轻人朝跑。一位老妇人则蹲在年轻人面。他猜是街头行抢,身体生条件反,他不朝年轻人的正面,是冲向偏左侧的位置,撞击方的肩膀。年轻人闪避不及,失平衡跌倒。
年轻人的脸险些撞面,浩二郎抓住他的手臂,转身己的身体保护他的头部。逮捕术的原则就是极力避免方受伤。虽数月前已辞刑警一职,但体技却深深烙印在浩二郎的身体中。唯一让他觉不习惯处,就是即使擒住方的手臂,确保他人身安全,有逮捕他的权力。
“恶,我就是了嘛!放我啦,叔。”听年轻人吼,浩二郎的脑中掠送警察的麻烦手续,不觉减轻了力。
年轻人甩手臂,啧了几声就场逃跑。
浩二郎苦笑着拾被劫匪丢在的提包,亲手给步履蹒……(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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