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谈谈实践。前面已经提,孩子索某件东西的候,我先判断他是不是真的需,再决定底给不给他。同,他的任何行,不应该是了执行你的命令,是己的需。
在孩子的词汇中,不应该有“服从”“命令”两词,与相应,“责任”“义务”剔除,取代的是“力量”“限制”“柔弱”“需”几词语。
在拥有理的年纪,孩子的头脑中是有精神存在社关系的概念的,平跟孩子的流中,我避免提及与相关的词语,免孩子赋予些词语一些主观的、错误的意义,致使难纠正。
洛克有一很重的很髦的观点,“理教育孩子”。诚,理很重,我并不赞同他的说法。我现,那些理教育法所培养的孩子非呆即傻。
在人体所有的官中,理受其他各官的制约,因此展最迟,展最慢,即便此,有人非它促进其他官的展!
人普遍认,理是一很重的品质,一有理的人必定是一受良教育的人,所人非常乐衷理孩子的教育中。
理本是教育的结果,却被那些人了教育的手……(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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