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次谈伊斯兰教各国,并寻求了它人口少古罗马治各邦人口的原因。今试察基督教 各国,何产生此结果。
在异教 中,离婚是允许的,但基督徒却不准离婚。一变更,初似乎关系极微,却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怕的果,致几乎令人难置信。
不但婚姻的全部温情因此被消除,且婚姻的结果受损害。因,束紧婚姻的纽结,结果反使它松弛了。并且,虽说了结合双方的感情,但是不但不使感情结合,反使它永远分离了。
在此由的一行动中,本感情应很的,人却加拘束、加必须的求,甚至不避免的命运。丝毫不考虑反感、任脾气不相投合。人感情固定,感情正是界中最变化无常的东西。人将两几乎永远不相配合、互相怨恨的人,毫无挽回余、毫无希望维系在一。办法,就像古代暴君将活人与死尸捆缚在一。
有助双方互相依恋的,实无离婚的权:夫妇二人易耐忍受庭中各痛苦,因他知有权结束些痛苦,他往往终生将离婚权掌握在手中,不加运,就因他考虑由运权利。
至基督徒,情况就不一。他……(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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