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爱玛听说弗兰克·邱吉尔仅仅了理跑伦敦 ,原先他的高度评略微生了动摇。吃早饭,他似乎突奇,叫了一辆轻便马车了,打算赶回吃晚饭,并有什紧的,不理。,回跑两十六英倒无碍,但是爱玛不惯那纨绔习气轻浮做派。昨觉他办有条有理,花钱有所节制,甚至待人热情无,谁他今的表现却并非此。图慕虚荣,手脚,神不定,喜欢变变,些因素必定,不管是是坏;不顾他父亲韦斯顿太太是否高兴,不管他的行给造什印象;人责备他。他父亲说他是花花公子,并觉件很有趣。不,韦斯顿太太显不喜欢他做,因有提件,说了一句:“年轻人有点血潮。”
爱玛现,弗兰克,除了点毛病外,给的朋友留的是印象。韦斯顿太太逢人便说,他是一亲切、爱的伙伴——现他的情处处很讨人喜欢。他阔——真是又朗又活跃。觉他的念头不有错,往往是绝正确的。他总是满怀深情说舅舅,喜欢跟人谈论他——说……(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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