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劳伦斯
冯唐
英文书念些的中国人难免问一问题:中文英文那更优越。我人固执认,是一数量问题。数量少,二、三十字,中文占绝优势。有候,中文一字就是一意境,比""字,一片屋檐,一口肥猪,睡有屋食有就是。乱翻词谱,有候,中文三字的一词牌就是一感觉,"醉花",丁香正,春阳正艳,他枕在你的膝,有有借酒说让你脸红的话?"点绛",膏涂,线描,你最照一镜子的候,有有他的眼睛?五言绝句,有候,二十字就是一世界,比柳宗元的《江雪》,有人禽,有千古幽情。数量些,比两、三千字,中、英文持平。三袁张岱的品同兰姆、普斯特利的散文一耐读。数量再些,比二、三十万字,英文占绝优势,中文长篇几乎无一不批庞杂冗长,不少英文长篇充满力量。
力量感,最强烈劳伦斯的文字。
劳伦斯生一八八五年九月十一日,一九三零年三月二日死肺痨,终年四十四岁,是本世纪文史重不再重的人物。他接狄更斯、哈代,启詹姆斯、福克纳,是近、现代文的连接人。最重的品有:《儿子情人》……(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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