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文從做了王太尊書啟後,辦十分巴結;王伯丹的文章,改十分周;對同各人,十分氣。並備了一分鋪蓋,在衙門裡設一個床鋪,每每公忙時,就在衙門裡榻。人說他過於巴結了,己公館近在咫尺,何必此;王太尊是說他辦靠,那裡知他是別有的呢。他書啟一席,就有了二十兩的薪水;王太尊喜他勤慎,又在台那邊,代他求了一個洋務局掛名差使,有十兩銀子一月;連他己鬼鬼祟祟做手腳弄的,一個月不在少處。後來太湖捕獲鹽梟案內,太尊代他開個名字,向太湖水師統領處說個人情,列入保舉案內,居過了縣丞班。過兩年,太尊調了蘇州首府,他跟了進省。不幸太尊調任未久,就病死了。那時候,他手邊已經積了幾文,捐過知縣班,京辦引見,算來算,還缺少一點。
正在躊躇設法,他那位弟婦過班的太太,不知那一個情人一同逃走了,他幾年的積蓄,雖未盡行捲逃,卻已經十六七了。他那位夫人,一向本來已是公諸同,為謀差門路的,一旦失了,就同失了靠山一般;何況又他積年血弄來的,捲了一半!氣他一個半死!己是個在官人員,裡了這個醜,又不便聲張,真……(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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