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 尸体处理原则
尸体集中处理往往基一错误的观念:果些尸体有立即埋葬或火化,将导致传染病的爆。
在量伤亡生,埋葬优火化。
应尽一切努力确认尸体的身份。应尽所,避免集体埋葬。
属应有机(条件)根据各习俗举行适宜的葬礼。
果前有墓或火葬场,应提供其他临替代场所设施。
处理尸体的工人员,应确保:
* 接触血尸的通防护措施;
* 使手套并正确处理使的手套;
* 有,应使装尸袋;
* 在处理尸体及进食前,应使肥皂清洗双手;
* 运输工具设备进行消毒;
* 尸体处置前无需消毒(霍乱、志贺氏细菌痢疾及血热等疾病除外);
* 所有墓的底部应高水位至少 1.5 米,并保留 0.7 米的防渗透隔离层。
附二:灾害预防流行疾病工的优先顺序
1.水源安全,卫生条件,人员场所的安排
持续提供安全饮水的保障,是灾最重的一项防病措施。氯化物是广泛获,廉价易的药品。它有效抑制水中的数病原菌。人员安置计划必须够提供足够的水源,保证卫生条件,及每人需有满足国际标准最低限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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