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爱
人爱别人的概念是理所的,是够接受的,但却普遍认爱被人是一德,爱己却是一桩罪恶。人认不像爱己那爱别人,因此爱就是利己。在西方的思中观点是由已久的了。加尔文爱是一“瘟疫”,⒀弗洛伊德尽管精神病词汇谈爱,但他的观点同加尔文是相通的。他说爱就是恋,就是比己身。恋是人展的早期阶段,那些又倒退一阶段的人就不有爱的力,些人展顶点就疯狂。弗洛伊德认,爱情是的显现,比不是爱情使其他人身,就是爱使己身。因此爱别人爱是相互排斥的,方了那方就少了。果说爱是一恶习,那由此就忘我就是一德的结论了。
就产生了列问题:理观察是否证实了在爱爱别人间存在着一基本矛盾的观点?爱利己是一码,是互立?此外,现代人的利己难确实是一具有一切理感情的我的爱,是此有不同的解释?利己同爱完全一是利己恰恰是缺少爱的结果呢?
在我理的观点分析利己爱前,我必须分析……(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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