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说“版由”,反腐败政府或暴虐政府的保证一,必须有所保护,希望已经。现在,我假定,反允许一在利害不与人民合一的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硬意见指示给人民并且规定何教义或何论证才许人民听,已经无需再什论证了。并且,问题的一方面已由前的频数又胜利加推进,所此就更无需特别坚持讲了。在英国,有关版一项的法律虽直今在铎尔(Tudors)朝代一富奴,是除在一遇某恐慌臣法官害怕叛乱致惊慌失态的候外,却不有实际执行反政治讨论的危险;①一般说,凡在立宪制的国度,不必顾虑政府——无论它是不是完全人民负责——常试图控制表意见,除非它做是使己代表一般公众不复宽容的机关。说,且让我假定政府是与人民完全合一的,除非在它是符合人民声从就不使什压制的权力。但是我所拒绝承认的却正是人民运压力的权列,不论是由他己运或者是由他的政府运。权力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最的政府并不比最坏的政……(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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