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产品的安全显是很的目标,但将此付代价,又将按照什标准衡量安全或不安全呢?“的危险”不说是一很科的词,因我无法给它一客观的定义。儿童(或年人)的听觉说,火枪分贝的声响构“的危险”,我认火枪的声响有危险,是因有训练有素拿高报酬的“专”在玩火枪戴着耳套,根本不使纳税人相信他的钱花是方。同不够“安全”的行车相比,一辆“较安全”的行车速度较慢、较笨重又比较昂贵。消费品安全委员在颁布标准,根据什尺度决定行车的最速度应有的重量,根据什决定应花更的钱达更的安全?较安全的标准带较的安全吗?是促使者不太注意不太留神,部分行车故类似的故毕竟是由人的疏忽意造的。
数类问题有客观的答案——是,在制定颁布标准的程中,些问题无疑必须加回答。回答将部分反映有关公务人员的任意判断,偶尔反映消费者或消费者组织的评价,他碰巧有关产品具有特殊兴趣,半是反映产品制造者的影响。一般说,有产品制造者……(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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