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人是或偶的,即它的存在总是有所缺失,有帝才补足完满。因帝是必存在的,他保存并完满人的存在。人的存在帝的存在通观念沟通:一方面它指向由却必趋向完满的意志;另一方面指向其客观实在原因的实体。帝是绝必的实体。一切实体因帝的绝必完满。是帝何存在的呢?者从三方面加证明:1.帝的本;2.我的帝观念的客观实在;3.人的存在的缺失。证明了帝的存在附带证明了人所领的一切东西的存在,包括体精神。正是因帝,精神体才在实际是不同的实体。
定义
一、思维(Pensée),我是指凡是此存在我内致我有直接认识的东西说的。一,凡是意志的活动、理智的活动、象的活动感官的活动是思维。是我加"直接"词,是了附加取决我思维的东西排除在外。举例说,意愿的运动虽真正说是意志其原则的,但是它本身并不是思维。
二、观念(idée),我是指我的每思维的一形式说的,由形式的直接知觉,我些思维才有认识。因此,我理解我所说的话……(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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