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方,隔赫德逊河不10英。知条河流因17世纪探险亨利·赫德逊(Henry Hudson)名,是很少人知日赫德逊受荷兰东印度公司聘,纽约探险,其目的不是在北洲拓土,是希望找一条“西北路线”进入远东与中国通商。原17世纪初年,欧洲人的理知识简陋,不知加拿太平洋的宽度与纵深,满循着西北路线不断前进,不久即达中国。日中国是众所传闻世界最富庶的国一。17世纪初年,荷兰正了独立动独立战争。此南方的海洋又很国竞争的区域,若反其行,有意外的收获。荷兰已经现不少富国强兵的秘诀,果此一通,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不着说,梦有实。荷兰虽在赫德逊河畔拓了一些土,著名的荷兰人罗斯福一在此落生根。但在二次英荷战争,一区割予英国,新阿姆斯特丹改名纽约,亦即新约克,向约克公爵示敬(约克公爵承袭皇位,英王詹姆士二世,因不孚人望,被驱逐失国,此是话。在与荷兰战则海英雄,议褒谢,是今日世界最的港口仍约克名号,纪念其战功)。
荷兰在西半球的……(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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